景德镇市非公有制维权服务中心投诉指南
发布时间:2019-03-11
欢迎民营企业人士来我中心反映您的述求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受理并及时协调处理,尽快予以反馈。本中心受理述求共有以下5种途径:
一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反映诉求的,请到D2区19窗口办理;
二、通过信件反映诉求的,信件可寄:景德镇市工商联维权服务中心收(地址:景德镇市中华南路25号);
三、通过电话反映诉求的,请致电:967788;
四、通过电子邮箱反映诉求的,请发送至967788@jdz.gov.cn;
五、另外还可以通过“景德镇市工商联”微信公众号中“投诉建议”栏中反映。
请诉求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带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(证据),任选上述一种种途径反映您的诉求。
受理对象
全市非公有制企业、商(协)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。
受理事项
1. 诉求人在投资、生产、经营过程中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相关管理部门有不作为、乱作为等不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;
2. 诉求人在投资、生产、经营过程中的政策法律咨询;
3. 诉求人出现与其他企业间的经济纠纷,且认为需要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帮助的;
4. 其他影响企业发展的相关事项。
下列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:
1. 已经进入司法程序、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;
2. 已有监察机关受理的;
3. 与诉求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诉求;
4. 没有具体的事实、理由和请求的诉求;
5. 匿名诉求;
6. 其他不属于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职责范围诉求的。
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诉求事项,由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诉求人解释说明,视情况给予其他处理方式的意见建议。
景德镇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